近日,c7娱乐代理圣象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圣象集团”)在商标无效宣告案件的一审行政诉讼中,基于“按需认定、个案有效”的保护原则,成功撤销被诉裁定,使“圣象”驰名商标在第41类“教育、娱乐文化”服务上获得司法跨类保护。
基本案情
”“ ”商标专用权。“圣象”商标从1996年持续使用至今,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,并曾多次在行政案件和民事侵权案件给予法律保护。 ”商标,由个体工商户殷某某于2019年6月11日在 “教育;幼儿园;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;电视文娱节目;筹划聚会(娱乐);提供体育设施;提供娱乐设施;俱乐部服务(娱乐或教育);假日野营娱乐服务;健身俱乐部(健身和体能训练)”等服务上申请注册,并于2020年2月7日被核准注册。
法院判决
典型意义